问题 | 没社保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
释义 | 工伤认定只能社保局办理,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后,应该工伤保险报销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事故一个月内单位不主动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本人可以事故一年内到社保局申请伤势稳定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按鉴定等级由工伤保险或者单位支付相应补助金。 一、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本人去吗 工伤认定不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都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三十日,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过了时效,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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