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吗? |
释义 | 没有劳动关系一般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之一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欠缺该材料,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会认定当事人的伤害为工伤。 一、申报工伤应有什么手续 申报工伤应有以下手续: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认定。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提交相应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相应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工伤认定受理后能撤销吗 在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材料递交不齐全的,该部门没有判定依据,申请人可先撤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工伤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当事人应该让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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