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承租放签放弃优先购房买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中存在放弃优先购房买权条款时,租户或承租方可能会因此失去优先购房的权利。但是,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及合同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况。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三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物权法》第五十三条: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协议。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八条: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在销售未交付房屋时,应当与购房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的所有权状况、规划用途、面积和价格、质量标准、装修标准和主要设施设备等内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买卖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房屋的所有权状况、面积、价格、质量标准、装修标准和主要设施设备等内容。 5.《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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