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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要求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要求: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3、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一、私募基金备案实缴金额怎么算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名称鼓励增加“私募”字样,但目前暂不作强制性要求。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自律要求,又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的,可先书面承诺事后变更。对实缴资本提出要求,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进行提示和公示。明确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因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私募基金投资者中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的,若未备案需要穿透核查。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上传员工在职证明、劳务合同等文件。
    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是否对外公示
    协会将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经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时间、登记编号、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认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历、其他高管人员姓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员工人数、机构网址等基本信息。(2)私募基金公示。包括私募基金名称、基金编码、币种、成立时间、备案时间、基金类型、运作状态、基金管理人名称、管理类型、托管人名称、要投资领域等基本信息。(3)从业人员公示。包括从业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注册变更记录等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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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