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
释义 | 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其中要有一张黑白合影,以供制作档案使用);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须为离婚。 3、办理结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合影照片; (2)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 (4)登记; (5)颁发《结婚证》。 4、办理结婚申请到领取结婚证需要多少时间? 经审查,当事人证件及证明齐全、有效,结婚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5、申请结婚到何机关办理登记? (1)在城市,是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在农村,是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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