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道路一事一议怎么补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于中央和省下拨的计划资金、市县两级的配套补助资金和乡村的自筹资金。交通部明确,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修路积极性,鼓励农民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国家对通村公路的投资为补助性质,只有当地自筹资金到位,村支两委意见统一,与交通部门和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衔接,具备了实施条件后,方可申报年度实施计划。乡、村下达的计划指标是以通过乡政府、通过村委会或村小学为落脚点,有些村小组群众居住分散,公路线长,资金自筹缺口更大,农村公路建设完工后,要经过县、市、省三级交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还要办理若干手续,国省计划资金才能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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