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落户口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户口簿和其他相关材料是落户所需的基本文件。跨年度出生未落户的需向派出所申请,经市局审批。对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可凭出生证明、护照或旅行证,由父母或抚养人处落户,按父母在国内的情况优先选择,其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再次是其他抚养人。 法律分析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 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拓展延伸 新生儿户籍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新生儿户籍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包括:1.新生儿出生证明;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4.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5.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健康证明;6.父母双方的户口迁移证明;7.父母双方的工作单位证明;8.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明;9.父母双方的社保证明;10.父母双方的纳税证明;11.父母双方的收入证明;12.父母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这些材料是为了确保新生儿的身份和父母的合法身份,并将其纳入户籍管理系统。在办理户籍登记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结语 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出生证明、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等。这些材料的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确保新生儿的身份和父母的合法身份至关重要,同时也有助于将其纳入户籍管理系统。在办理户籍登记时,请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齐全,以便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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