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工地施工时间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中午12点到14点,夜间23点到次日7点不能施工。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二)按照正常作业时间开始施工但是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 (三)因道路交通管制的原因需要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弃物的; (四)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六)中午,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 (七)夜间,是指二十三时至次日七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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