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辱骂欠债人可以么 |
释义 | 辱骂欠债人不可以,该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欠债人死亡欠款也没还债权人怎么办 如果欠债人死亡,债权人应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其继承人还债。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和偿还;如果没有协议的,则一般由欠债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和偿还。 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客观条件,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比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1、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给他人;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需要指出的是,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已经成立或生效,其财产将要或已经发生了移转,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将明显有害于债权人。所谓明显有害,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不具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有一定的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第二,主观条件,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资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实施该行为。至于第三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在确定第三人的恶意时不必考虑。另外,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务人欠残疾人钱怎么办 债务人欠残疾人钱的处理办法。债务人与残疾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也是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如下:1、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债务人欠残疾人钱应当及时归还;2、债务人可通过与残疾人协商方式,协定如何归还债务;3、残疾人无法实现债权,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当介入,帮助残疾人实现债权;4、债务人也可通过与债权人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处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5、残疾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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