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已达18周岁(含18岁)、未投保的学生,以及所在市的大专毕业的学生,按照当年的规定,将于当年9月1日停止缴纳医疗保险。学校已经进入并确认毕业的耳朵。参加工作的单位应当办理参保手续,失业人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办理个人参加手续保险。另外,如果学生提前就业的,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征收部门申请提前办理停保手续;或者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可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提前办理停保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