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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如果两个孩子都想跟着母亲如何办?
释义
    离婚时,如果两个孩子都愿意跟随妈妈,但是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时,有异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决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通常会考虑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父母的个人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子女意见等多种因素。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是会考虑该名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意见的。因此,如果在离婚时,两个孩子都愿意跟随妈妈,同时他们已经年满八周岁,这时候存在异议一方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以及自己更具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因为法院还是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而不只是看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决子女的归属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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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9: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