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宁德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一、福建宁德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确定。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将全省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区域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耕地按被征用面积综合地价标准乘以系数1.0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除耕地以外的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全省土地征用区域的区域分类和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见附件。 2、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将辖区划分为3 ~ 5个区,划定区的范围,确定区的具体综合地价,建立区的综合地价数据库。 3、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公告实施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征地区域综合地价。当前征地区域综合地价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以不调整,但需要重新公布。 4、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汇总本辖区的综合地价,报省政府备案,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地价数据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二、作出征收决定的前置条件是什么? 作出征收决定必须符合五个条件: (1)因公共利益的需要; (2)该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房屋征收部门必须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5)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