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和平离婚分割财产的,夫妻可以对财产分配进行约定,具体可以参照以下几个原则: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3、公平原则。考虑双方对家庭付出的多少来分配财产,更能照顾到夫妻双方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