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人死亡借款合同不终止。借款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的,由继承人继承借款人的财产和债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借款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合同终止。 一、父债子还还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意外死亡,欠债怎么办 首先,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再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保障了出借人债权的时限,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在遗产分割之后,各位继承人,受遗赠人在其继承财产的范围之内依顺序按比例在其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内负担偿还责任。需要注意的事,借款人死亡后,在划分其遗产时,须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已故人配偶的财产归配偶个人所有,剩下的财产才属于已故借款人的财产。再次,在债务清偿前,债务人死亡的,只要查明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生存一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欠债死了家里还用还吗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借款人的配偶追偿。如果死者留有遗产,从死者遗产中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