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处理时一般认定为无效,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认定为有效。虽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 夫妻一方是可以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的。夫妻关系共有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处分不动产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示夫妻一方是可以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的。 二、一方卖与两方共有房屋有效吗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是否有效要视情形而定。 1、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如果是按份共有,一方出卖共有房屋时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的,那么是有效的。 2、如果是共同共有,一方经过全体共同共有的同意再出卖共有房屋的,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夫妻双方单独卖房产有效吗 无效。夫妻共有房产单方不能卖,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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