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期限 内或试用期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全部工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的违法。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 未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 主张经济补偿 、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 申请劳动仲裁 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 起诉到法院 ,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