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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填写
释义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自《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实施。但是,儿童教育费用应当从3岁以后扣除,其他五项应当自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之日起实施。在申报中,纳税人可以根据税务机关发布的个人信息收集电子模板和移动APP和WEB终端软件,方便快捷地填写主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预扣,享受政策红利。也就是说,只要个人信息没有改变,纳税人只需要填写一次,下一步与当前的纳税感觉没有什么不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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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