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资产抵押后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
释义 | 公司资产抵押后转让股权是有效的。这二者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 一、股权出资虚假有效吗 股东虚假出资不会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目前实行的资本认缴制,只要出资认购公司的股权就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具有股东资格,不会因股东未出资、出资不实、虚假出资等瑕疵出资行为,而否定股东的股东资格。因此,虚假出资的股东也是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只是股东虚假出资的,要承担补充出资的责任、对其他足额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这些不影响虚假出资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股东虚假出资不会导致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二、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步骤 国有股权转让的步骤有: 1.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新规中明确了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条件 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股东会会议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或副本(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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