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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方什么情况下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释义
    买方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购买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2、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3、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一、开发商房子质量问题能否退房
    要符合退房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第一,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第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第四,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第五,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六,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七,申请贷款无法办理的;第八,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5.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遇到上述情况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解除合同。
    三、发生房产纠纷时应怎么应对
    1、如果因逾期交房产生纠纷,则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合同中没约定的,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因逾期办理房产证发生纠纷的,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
    3、因面积差异产生纠纷,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4、因定金产生纠纷。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5、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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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