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若对方不肯协议离婚的话,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法院受理您的诉讼请求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判定你们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情况下,法院会准予离婚的。具体还需要结合你们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