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按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酒后、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拆卸及摔打矿灯。 法律依据: 《煤矿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按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酒后、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拆卸及摔打矿灯。 第十一条 检身内容及要求: (一)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胶鞋、毛巾)未穿戴整齐者不准入井。 (二)自救器、矿灯未随时携带者不准入井。 (三)测量酒精,酒精含量达到检测仪器报警值者不准入井。 (四)烟草和点火物品携带者不准入井。 (五)穿化纤衣服者不准入井。 (六)携带大件或小件未放入工具包者不准入井。 (七)精神状态可疑者不准入井。 (八)未带证件者不准入井(对应岗位证件等)。 (九)没有入井牌者不准入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