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时需要使用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吗? |
释义 | 老人写简单的遗嘱的方式:遗嘱应写明继承当事人身份信息、财产权属、遗产处理方式、分割方式等主要内容,且在老人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就其合法取得的财产,通过法定遗嘱形式予以处分,只要不违反规定,该遗嘱即可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老人已经写了遗嘱,老人没有转让房地产时,用祖父母的死亡证明书吗? 老人房产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写或者是找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时间(年、月、日);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请问老人已经写了遗嘱,老人没有转让财产时是否使用祖父母的死亡证明? 老人写简单的遗嘱的方式:遗嘱应写明继承当事人身份信息、财产权属、遗产处理方式、分割方式等主要内容,且在老人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就其合法取得的财产,通过法定遗嘱形式予以处分,只要不违反规定,该遗嘱即可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老人去世没有立遗嘱房产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的,其房产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如果老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其房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等继承该房产,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均等继承老人的房产。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也可以多分该房产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老人要写遗嘱, 老人遗嘱应按下列方式写才能有效:依法应由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才能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你好问一下老人的房产遗嘱怎样写 老人立房产遗嘱的书写如下:(1)载明立遗嘱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2)说明遗嘱的内容,房产位置、面积、性质、分割等;(3)明确遗嘱执行人与继承人;(4)落款签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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