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归属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了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并详细描述了租赁办理的流程。租赁双方需持相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和监证,最终办理完整手续。 法律分析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房屋租赁办理流程: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的监管责任由哪个部门承担? 房屋租赁的监管责任由不同的部门共同承担。在中国,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法律规定,房屋租赁的监管可能由多个部门协同执行。通常情况下,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确保房屋租赁符合规划和建筑要求,房屋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房屋的安全和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则负责保护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卫生、环保等部门也可能参与其中。因此,房屋租赁的监管责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的综合性工作,旨在确保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了不同部门在房屋租赁监管中的责任分工。根据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管理工作。房屋租赁的办理流程包括登记、审查、签署意见、交纳税费和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等步骤。房屋租赁监管责任由不同部门共同承担,旨在保障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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