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需要管理部门确认吗 一般情况下是的。承租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可以提出将租赁合同拿去备案的主张。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出租人也可以否定不办。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出租人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