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
释义 |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存在居间合同关系或者委托代理关系。出租人支付报酬、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出租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媒介服务的,两者是居间合同关系。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接受出租人委托为出租人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在委托范围内承担法律后果的,两者是委托代理关系。 一、租房子协议合同怎么写 租房子协议内容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和租赁房屋的面积、价格、数量和租赁期限以及履行方式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又称租房合同。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 二、转租合同在什么情况有效 房屋转租合同的有效条件是: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 (二)经出租人同意。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次承租人其实就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称其为次承租人只是为了使其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区分,从而明确其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三、房屋转租合同怎样认定合法 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 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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