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争议案件按自动撤诉处理后还能再起诉吗 可以再次起诉。 劳动争议纠纷与普通的 民事纠纷 有所不同,其需要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 即先劳动仲裁, 仲裁 后才能起诉。当事人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15日内,如果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 民事诉讼 。在此期间如果未提起诉讼的,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而普通民事案件则无这方面的规定,普通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 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你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因没有到庭参加诉讼而被法院按照撤诉处理,你可以 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 在线律师 ,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法律客观: 《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间而被人民法院 裁定驳回起诉 的,原仲裁裁决自起诉期间届满之次日起恢复法律效力。 第三条 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