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保险补缴的手续具体如下: 1、本人到档案保管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2、由档案保管机构携带相关资料先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备案表》;具体资料如下: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3、档案保管机构携带上述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复核; 4、复核后由本人携带《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由社保局打印《参保人员补缴往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 5、本人携带《补缴往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