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审裁定还可以上诉吗 |
释义 | 终审判决后最长六个月之内可以申诉。因为在终审判决以后裁判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无故超过六个月还不提起申诉的话就再也不会受理了。而且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也是有重大的证据去推翻二审的民事判决结果的都应该重新审理,而可以提供的收集证据的时间就是六个月。对于大部分的案件来讲,其实都是适用两审终审制度的,也就是在经过二审法院判决之后,那么就会生效。不过对于那种确实存在错误的判决,也是允许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的。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申诉时效,是指规定申诉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不服。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在一定期间之内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超过法定期限,申诉权即行消灭。对有罪判无罪、重罪判轻罪的案件,申诉权人提出申诉的,应规定期间的限制,否则,会与刑法上的追诉时效制度不相协调。 一、刑事案件申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3、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来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 5、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6、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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