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吗 是的,满足条件下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一百四十一条【意思表示的撤回】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所以说,我们在发出要约之后如果要进行撤回或者撤销之前发出的要约,就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否则是不能进行撤回或者是撤销的,这就需要发出要约的人对于这方面的法律常识具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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