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和撤回同时到达要如何处理 |
释义 | 要约和撤回同时到达,要约被依法撤回。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一、签订合同的基本程序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三)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四)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5、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有效要件是: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4)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6、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7、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8、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 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撤回、撤销不同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三、什么是不可撤销承诺书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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