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能反悔吗与事实不符合 |
释义 | 派出所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能否反悔,具体分析如下: 1、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2、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一、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1、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2、解过程是在当事人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完成的; 3、在经过调解之后,在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之后便可以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使其生效。 二、调解的种类如下: 1、行政调解,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 2、诉讼调解,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 3、仲裁调解,即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4、人民调解,即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总之派出所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能反悔。签订调解合同又反悔的,属于变更、撤销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情形:包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示等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如果由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签了征地合同可以反悔吗 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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