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恶意注册商标的危害有哪些? |
| 释义 | 1、占用他人的商标资源。 近年来,我国每年有几百万件商标的申请量,庞大的商标申请量使得商标的资源极其宝贵,这也导致很多商标注册不下来。因此如果不是以使用的目的去注册商标,而是以占有或交易的目的去注册商标,就会导致真正想注册、需要注册商标的人注册不下来,造成这种商标资源的浪费。 2、侵犯他人的商标性利益。 有的人可能已经在用某个商标了,只是因为没有及时去注册,或者注册了错误的商标种类,就被人抢注了。那他们在之前所积累的商标上的商誉,就被生生的截断了,这就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性的利益。 3、有可能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恶意抢注”的商标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比如,消费者本来想买A商家的产品,结果买成了B商家的产品。那么这个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所期待的就不一样,从而侵犯消费者的权利。 一、商标转让无效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转让行为无效: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的。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与误解,丧失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企业商标需要注册吗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商标是自愿注册的不是强制性注册的。(强制注册为例外的规则,仅规定某些特定的商品需强制注册,其它商品对商标没有强制要求注册。)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完全取决于企业意愿。 但是,如果不注册商标,一旦被别人抢注,你就不能再使用此商标了。不注册商标就使用具体有以下几点危害: 1、没有商标专用权 一个公司的商标没有在商标局注册,那么这家公司是没有商标专用权的。也就是说,你可以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当你的产品或者服务比别人好,这时就会出现很多的仿冒商品和企业,也就是山寨货。 2、商标被抢注将无法再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因此,不管一家公司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一旦他人将公司的商标抢先注册,这个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3、存在商标侵权风险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这是公司为何一定要注册商标,商标是企业参与商战的重要利器,但未注册商标犹如利器未开刃。因为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而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权利无保障状态,对于企业来说,使用未注注册商标存在诸多隐患。 因此建议个人或公司要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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