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该如何应对恶意抢注商标 |
释义 | 1、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应对: (1)、如果商标未完成注册,在初步审定公告期内的,企业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不给予商标权; (2)、如果商标已经注册完成的,企业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一、商标异议期管理法律有哪些 商标异议期是三个月,从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任何人在公告期内对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方法,商标管理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批通过的,会对商标进行公告,公告期间可以出现异议。 二、商标注册成功公告就算是已注册成功了吗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这两种公告的时间不同,所代表的商标权利状态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商标注册公告:是在三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三、商标已经被抢注了怎么办 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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