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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防止商标被抢注的有效方法
释义
    商标权利人主张权利的两种法律途径:一是对初审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二是对已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撤销。当事人应结合商标抢注行为要件提供证据,包括商标注册人的恶意证据和权利人先使用、宣传商标的证据。申请书件应符合规定要求,尽量在时限内提交所有证据材料,包括具有公信力的证据如国家机关公文、历史档案、新闻媒体宣传材料等。
    法律分析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其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和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结语
    商标权利人在主张权利时,可以选择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在申请书件中,应结合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提供相关证据。证据应包括商标注册人具有恶意的证据和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遵守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据,以增加主张的力度。这些证据可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书证、历史档案、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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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