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 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 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 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 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 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