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离婚财产要怎样分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侵占夫妻共同财产可被少分或不分,对方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若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更多的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负担,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4)若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如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5)若离婚原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被少分甚至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