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的主要证据及案例分析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主要证据,包括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和实际承受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股东实缴出资的证明包括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商业登记。出资证明书的核发日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事实,从核发之日起股东便可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法律分析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主要证据包括股东名册。根据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这一做法在世界各地的公司法律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2.公司章程,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 3.出资证明书; 4.工商登记; 5.实际承受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 一、股权认定纠纷解决的证据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有: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2.公司章程,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3.出资证明书;4.工商登记;5.实际承受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股东实缴出资如何证明 股东实缴出资如何证明: 1、公司章程作为股东出资的凭证,主要是公司章程; 2、实收资本的凭证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 4、商业登记。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的核发日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事实,从出资证明书的核发之日起股东便可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拓展延伸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时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2.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时,可以不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存在,直接与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3.当受让方与转让方同为目标公司股东而转让方背后又有隐名股东时,受让方能不能拿工商登记上的记载来对抗隐名股东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结语 以上是关于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证据的分析和解答,主要涉及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和实际承受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等证据。在股东实缴出资方面,主要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商业登记等证据。出资证明书的核发日期是股东行使股东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公司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印章,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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