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杀人的判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不管是属于哪种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话同样也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只不过是在故意杀人罪量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未成年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