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婚姻以后是未婚吗 |
释义 | 婚姻的合法性与撤销权:合法取得的婚姻确立夫妻关系,撤销后视为未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财产处理需协议或法院判决;重婚导致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权益;可撤销的婚姻可由受胁迫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向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提出时限为一年。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只有通过合法取得的婚姻,夫妻关系才可确立。如果是因为胁迫产生的婚姻,其中一方进行撤销婚姻登记之后,那么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就可视作是未婚。 2、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3、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 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地位的确定主要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婚姻撤销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终止,双方恢复为未婚状态。然而,具体的法律地位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域,撤销婚姻后可能被视为从未存在过婚姻关系,双方恢复为单身状态。而在其他地方,可能会将撤销婚姻视为婚姻无效,即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因此,确定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地位需要仔细研究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婚姻的合法性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前提。若婚姻是因胁迫而成立,一方撤销婚姻登记后,婚姻关系解除,可视为未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享有夫妻权益和义务。财产处理应协商一致,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子女的权益将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成立的婚姻,受胁迫或被限制的当事人可向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地位需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确定,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