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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卸侧翻挂车上户新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车厢为高强度冷板采用专用设备和模具加工而成,重量轻,强度高,同时对厢板进行酸洗、磷化处理,提高了油气的附着力,降低产品自重。 开门结构:采用自动开门结构,同时设计有手动保险,机动灵活,奥做简单,安全可靠。 悬挂系统:采用独具特色的新型悬挂系统,强度高,耐冲击性强;各轴载荷平衡,系统拉杆角度设计合理,在运行频繁的颠簸过程中,减小轮胎与地面的瞬间摩擦滑移距离,有效降低轮胎磨损,同时可调拉杆可调整轴距,可有效避免轮胎的偏磨和啃胎现象;轴卡为整体铸造件,其中下卡为专利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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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