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地怎么填写才正确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填写为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即可,也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例如:某人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某村,其父母是该村合法居民,那么该人户籍所在地就是该村,后来,该人参加工作去了江苏省南京市生活居住。 此时,居住地就是江苏省南京市,如果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等事项,该人的户籍所在地依旧是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某村,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将变为江苏省南京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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