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保险公司拒绝支付我的关节炎险,因为他们认为我没有及时报告我的病情。这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疾病情况。若投保人未按时报告,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如保险公司未明确规定报告期限,或投保人在报告期限内已经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投保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并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期限。”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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