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嫖娼被拘留一般不会对孩子有影响。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行为人嫖娼的,予以的处罚是治安处罚,不是刑罚,就被处罚者孩子而言,大多不会有什么影响的,此外,受过治安处罚的,会有违法记录,且无法消除。公民可能会因为想要快速获得收入等的原因而实施嫖娼行为,首先此类行为是违法的,违法者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的处罚,通常来说,只要违法者最终并没有被法院量刑,则不会存在案底,此种情形下法行为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并不大。嫖娼现象具有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原因。首先,不和谐的婚姻生活促使一部分人通过嫖娼满足性欲。人们在异乡经商、打工、求学、旅游等,有可能不顾忌伦理和舆论,以嫖娼作为性欲释放的方式之一。再次,腐败的官员对嫖娼活动起着推波助澜作用。据某市在娱乐、服务场所的调查,某些顾客动用公款要求提供陪酒、陪舞、陪歌等服务的约占50%左右。许多人以所谓“三陪”为幌子进行嫖娼活动。一些具有特殊身份的嫖客同时又是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案犯。 拓展资料:有的官员既参与嫖娼,又充当卖淫、嫖娼活动的“保护伞”。嫖娼与卖淫是共同产生、相互依存的现象,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即传播性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引起社会腐败、诱发刑事犯罪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