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还用开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伤害他人构成轻伤二级,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即使受害人不追究被告人人的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还不能免除,案件还需审理,既然法院判案,仍需开庭审理。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不提起诉讼,就没有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这回事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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