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汉中政务大厅是否提供身份证预约服务? |
释义 | 汉中市居民办理身份证的要求:本人携带户口簿到受理点申请领取,丢失前需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受理地点: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律分析 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前先进行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应当陪同。受理地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汉中政务大厅的身份证预约服务如何操作? 汉中政务大厅的身份证预约服务操作非常简便。首先,您可以通过政务大厅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预约系统。在预约系统中,选择身份证预约服务,并填写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预约日期等。系统会自动显示可用的预约时间段,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时间。确认预约后,系统会生成预约号码并发送给您,同时可以打印预约凭证。在预约日期当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预约凭证前往政务大厅,按照指引完成相关手续即可。请注意,提前到达以确保顺利办理。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政务大厅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结语 方便快捷,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携带户口簿前往受理点申请领取。丢失需先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受理地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政务大厅提供身份证预约服务,操作简便。通过官方网站或APP进入预约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适合的时间。确认预约后,系统生成预约号码,携带有效证件和预约凭证前往政务大厅办理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热线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汉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严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程序,确保居民身份证质量。对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与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编码册、人口信息系统登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五统一”后予以受理。各县分局要认真审核派出所报送的信息,切实作好签发工作,确保制证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登载信息的一致性。对不合格的制证信息要由派出所及时清理,重新上传制证。要规范二代证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减少和杜绝发放过程中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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