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政策 |
释义 |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优待政策: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优先入地方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驻艰苦边远地区、高风险岗位工作、获奖或表彰的军人子女可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园。 法律分析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按照下列政策给予优待: 1.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拟入幼儿园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军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拓展延伸 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政策:为军人家庭孩子提供教育福利 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政策旨在为军人家庭的孩子提供教育福利。根据该政策,军人的子女可以享受一系列教育优惠,包括入学优先、学费减免、奖学金、就业安排等。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军人家庭,为他们的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和发展平台。通过这些优惠政策,军人家庭的孩子可以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和机会,有利于他们的学业发展和未来就业。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对军人家庭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助于增强军人的士气和战斗力。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政策的实施,为军人家庭孩子的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有助于建设更加强大的国家。 结语 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政策为军人家庭孩子提供教育福利,包括入学优先、学费减免、奖学金等。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军人家庭孩子的教育机会和发展平台,增强其学业发展和未来就业能力。同时,这也体现了对军人家庭的关心和支持,促进了军人的士气和战斗力。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政策的实施为建设强大的国家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第二条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三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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