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子女属于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其债务应自己承担,父母就不用偿还。如果子女属于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就应当替子女还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