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家庭农场经营,也可依申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具体项目。 家庭农场主营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并可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法律依据: 《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家庭农场经营,也可依申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具体项目。 家庭农场主营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并可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家庭农场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应经相关审批机关依法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其中涉及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的,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八条 家庭农场申请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技术等出资,其出资形式、方式应符合其登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