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股东大会的类型及区别 |
释义 | 股东大会有下列三种: 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 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决议,须经出席半数通过。 二者职权上虽然一样,但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有特别职权。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主要在于:表决方式不同。 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特殊决议经3/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特殊决议经出席3/2以上股东同意;人数不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不限制。 一、股东大会的职责有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选举和罢免董事和监事的权利、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的审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等。 二、股东大会流程如下 1.会前。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会议通知、会前检查; 2.会中。审议及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3.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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