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依法行政,加快推进征地征收工作,2020年8月3日下午,硚口区民政局、建设局、长丰街和江汉区建设局、民政局、汉兴街以及省测绘院在汉西苗圃现场对照相关资料,对区域边界线进行了勘察。下一步,硚口和江汉两区将按照尊重历史、对照现实的原则,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照各自行政区划尽快实施复兴村停车场征地征收工作,推进轨道交通12号线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